一、调研内容
详见附表1《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疗设备维保服务响应明细表》。
二、调研资格条件
(一)潜在商家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商家,不得参加本次调研。
(三)本次调研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潜在商家准确填写附件1、附件2。
三、调研目的说明
(一)本次调研仅为我院相关采购提供参考,无任何针对性、指定性、歧视性。
(二)本次调研并非正式采购行为,正式采购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我院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调研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回。
四、调研资料征集时间及递交地点
(一)征集时间:2026年8月21日8:00至2026年8月27日17:00;调研资料应在征集时间内送达,逾期不再受理。
(二)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或邮寄:纸质版调研资料(封面、骑缝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密封袋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商家(生产厂家)全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递交时间。
2、线上递交:电子版调研资料发送至邮箱:821034705@qq.com。
(三)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377号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一号楼五楼医学装备部。
五、特殊说明
(一)商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其它虚假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我院采购活动。
(二)商家对所递交方案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负责。
(三)商家保证能够及时回复我院针对调研资料的相关咨询。
(四)对参加调研的商家,我院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商家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64369105
附件:1.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疗设备维修服务市场调研表
2.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疗设备维修服务调研资料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2026年 8月21日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疗设备维保服务响应明细表.xlsx
附件2、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疗设备维保服务调研资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