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 我们共同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反家暴的给力武器,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1.家庭暴力是什么?
暴力形式=身体+精神,保护群体=家庭成员+其他共同生活的人。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反家暴救助哪家强?公检法司妇联民政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各方齐上场!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令独立于离婚诉讼,效果必须杠杠哒!当你遭受家庭暴力或存在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变成人民法院受理的独立案件,可以在不提起任何诉讼的情况下,“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风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受害人因行为能力或人身自由受限等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及相关机关、组织可以代为申请。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