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关于
三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三期建设项目(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三期建设项目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377号
建设单位: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邓伟
联系电话:64369013
邮箱:747831658@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公卫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正文---已修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