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1日9:00,我院在航天院区十楼学术厅召开《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培训会。此次培训我院有幸请到成都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委会主任委员邓明攀为我院医务人员进行授课讲解,院领导、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等相关人员150余人到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分五章56条。主要规定了以下三方面内容来预防医疗纠纷: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二是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三是加强医疗服务中的医患沟通。
邓主任依次解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总则、医疗纠纷预防、医疗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着重讲解新《条例》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间的关系,细心分析在医疗过程中常出现的医疗隐患、医疗纠纷案例,用法律知识来教导大家如何应对和防范 ,邓主任精彩的讲解获得全场热烈的掌声。
会后,参会人员积极提问、开展讨论,培训会圆满结束。
稿件来源:医务科
拟稿人:冯宪标
校稿人:冯琛
审核人:周晓飞
签发领导:张仁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