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11号令《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国家卫计委16号令《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于2018年颁布实施。
11号令和16号令的颁布实施,彰显出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在组织中地位提升的认同和期待,强化了党组织对内部审计的管理指导要求,推行集中管理,“上审下”会成为未来内部审计的新工作方式。同时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并且强调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及审计整改及结果运用。
内部审计作为医院的第三只眼,将继续加强内部审计内涵建设,提升内部审计人员能力和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和方法,使审计结果具有可操作性,内部审计工作更有价值。今后的工作重点着力于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堵塞漏洞。实行审计问题清单销号制,对发现的问题开展后续审计,追踪审计整改效果。将审计结果与绩效考核、目标考核相结合,为医院高质量管理出谋划策。
稿件来源:审计科
拟稿人:张杰
校稿人:张杰
审核人:周晓飞
签发领导: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