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医疗以及办公耗材。现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在本公告的有效期内到本院采购科报名。
一、比选项目
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 | 备注 |
1 | 多功能机械通气面罩 | 硅胶 | |
2 | 医用胶 | 栓塞型 | |
3 | 一次性无菌输液接头 | 普通型 | |
4 | 一次性使用三通阀 | ||
5 | 明胶海绵颗粒栓塞剂 | ||
6 | 聚乙烯醇颗粒栓塞剂 | ||
7 | 一次性使用三腔双囊胃管 | ||
8 | 加热呼吸管路套装 | 呼吸湿化治疗仪耗材 | |
9 | 鼻塞导管 | 呼吸湿化治疗仪耗材 | |
10 | 气管切开接头 | 呼吸湿化治疗仪耗材 | |
11 | 鼻塞 | 呼吸湿化治疗仪耗材 | |
12 | 输液贴 | ||
13 | 留置针 | 适合动脉穿刺 | |
14 | 耐液氮以及超低温二维条码纸套装 | 条码纸 碳带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经营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和授权文件;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纪记录。
(二)报名时需按国家规定提供齐全的资质文件。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三、耗材要求
1.凡属挂网采购耗材必须是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平台产品,且必须是“信息已完善”可交易状态产品。
2.凡属挂网采购耗材,供应商必须是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备案配送商。
3.凡属挂网采购耗材,供应商必须提供至少前三个月的产品全省加权平均价截图资料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公告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询价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2020年05月19日至2020年05月25日止,每天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采购科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377号(航天立交桥内侧)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8-64369107
六、比选时间
报名截止后,以电话形式通知投标人开标时间(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自行编制“投标书”。正本、副本各一套。投标书必须在通知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比选现场,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本比选邀请在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网站(http://www. phcc120.com/)和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站(http://gk.chengdu.gov.cn/enterprise/)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采购科
2020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