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比选产生医院陪护服务单位,现诚邀符合要求单位参加。
一、 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司公章)。
三、 相关要求
1、服务范围:净居寺院区、航天院区;
2、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陪护服务工作的相应咨询和联络,如特殊情况,应提供上门陪护服务工作并办理陪护服务相关手续;
3、根据国家规定的护理收费相关标准公示收费,附陪护收费标准;服务期限内,乙方应每月向甲方缴纳水电费;
4、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缴纳服务保证金壹万元,合同到期不续签后无息退还;
5、服务期三年,服务期间考核不合格终止服务。
6、比选文件中提供: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陪护工作人员健康证明、身份证明、陪护技能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报名时间
2020年06月19日-06月28日8:30-11:30 14:30-17:00
五、报名地点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377号(航天立交桥内侧) 采购科
六、资格审查
由采购科和审计科共同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8-64369107
本比选邀请在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网站和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采购科
2020年06月18日
附件:陪护收费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