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纪记录
(二)参加比选商家需提供相关资质文件以及授权书,并盖鲜章。
(三)参加比选商家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承诺函》
三、供应商提供承诺,承诺:为我院提供应急物资价格,同批次不高于其他任何一家单位。
四、公告时间:即日起三个工作日
五、资格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9月18日 8:30-11:30 14:30-17:00
地点: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64369107
六、比选结果将在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官方网站公示。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采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