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关于接收2025年第三批新药资料的公告
各药品配送企业:
根据我院诊疗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对一批药品接收新药申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新药申报目录:
序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生产厂家 |
1 | 脯氨酸恒格列净片 | 5mg*10片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 | 海曲泊帕乙醇胺片 | 2.5mg*14片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3 | 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 | 200mg | 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4 | 注射用瑞康曲妥珠单抗 | 0.1g | 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二、此次资料申报原则如下:
1、为保证药品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各药品配送企业只能委托一人负责该公司所有品种申报,若同一公司出现多人申报,经核查无误后,该公司所有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2、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出现2家或2家以上药品配送企业提交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经核查无误后,该品规该厂家申报视为无效资料。
3、生产企业所委托的药品配送企业应为我院现有的药品配送企业,并在“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已确认配送关系。
4、申报品种必须符合我省“两票制”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5、各申报单位请按《新药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要求,按顺序排列纸质版申报资料;同时,真实、准确、规范填写如下资料:《药品申报承诺书》(附件2)、 《新药厂家申请信息登记表》(附件3)、《生产企业委托书》。
6、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配送企业单位鲜章(含骑缝章),并用透明文件夹按附件1材料要求的顺序整理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申报配送企业填写附件3新药厂家申请信息登记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21961139@qq.com,文件名为:新药申请+配送商名称+X,X为申请药品的品种数。
7、若资料不全或信息填写错误的,不接受更正,视为“无效资料”;涉及弄虚作假的,后果自负。
8、申报资料报送时间:2025年11月21日-11月27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逾期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8、申报资料收集地点: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航天院区药剂科办公室(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377号)。
9、联系人:段老师 电话:028-64369035
10、各药品生产及配送企业不得违规与相关人员及临床科室联系,违者终止其品种申报资格。
特此公告,敬请配合,谢谢合作!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