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人脸识别摄像探头移机及配套辅材安装
项目调研公告
根据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的通知要求,医院需在主要出入口及门急诊增加人脸识别摄像探头,我院现有人脸识别摄像头20处,均集中在医院一期大楼及一期大楼停车场,三期大楼、三期大楼停车场、1-3号门出入口无人脸识别摄像探头,现需招一家专业公司对我院区现有人脸识别摄像探头进行移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377号(航天院区)、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路18号(净居院区)。
二、移机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所有施工产生的建渣、材料及时清理外运。
(二)施工过程中对建筑造成损坏的恢复、换新等。
(三)本次工程包括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安装、运输、垃圾清理、质保、院感防护用品的等一切内容。
(四)报名了解项目内容,结束后后勤保障部统一组织勘察现场。
(五)报名单位根据医院具体需求制定详细报价表,本次比选采用综合单价据实结算的方式,具体安装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三、报名公司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该类业务;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1.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五年内无仲裁或诉讼涉入,以及无相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的情况发生;(可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资格预审文件须包含下列资料
2.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
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合格);
2.3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4招标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5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四、报名时间
2026年1月6日-2025年1月8日,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377号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后勤保障部。
联系人:汪老师 028-64369110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