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流感项目试剂比选公告
为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以下试剂。现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在本公告的有效期内到本院采购科报名。
序号 | 项目 | 试剂信息 |
1 | EB病毒抗体检测 | EB病毒衣壳抗原(VCA)抗体IgM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EB病毒衣壳抗原(VCA)抗体IgG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2 | 流感核酸检测 | 季节性流感病毒H3亚型核酸检测试剂盒、乙型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甲型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
一.报名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二. 报名所需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书;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生产企业及产品资质,包括加盖申报企业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经营企业的资质,包括加盖申报企业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进口产品资质,提供加盖申报企业原印章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经销商销售授权书复印件,若国内总代理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中“注册代理”一栏不符,须由生产企业出具特别说明。
6、授权书:
(1)生产企业(国内总代理)对经营企业的销售授权书复印件: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并加盖经营企业原印章。
(2)生产企业(国内总代理)对经营企业参加本次比选会的授权书原件。
(3)经营企业对销售人员的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试剂、耗材要求:
1.凡属挂网采购试剂、耗材必须是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平台产品,且必须是“信息已完善”可交易状态产品。
2.凡属挂网采购试剂、耗材,供应商必须是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备案配送商。
3.凡属挂网采购试剂、耗材,供应商必须提供至少前三个月的产品全省加权平均价截图资料证明材料(原始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2019年11月05日至2019年11月11日止,每天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采购科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377号(航天立交桥内侧)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8-64369107
五、比选时间:
报名截止后,以电话形式通知投标人开标时间(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自行编制“投标书”。正本、副本各一套。投标书必须在通知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比选现场,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本比选邀请在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网站(http://www. phcc120.com/)和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站(http://gk.chengdu.gov.cn/enterprise/)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采购科
2019年11月04日